車禍賠償行情 Can Be Fun For Anyo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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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監視器、行車資料紀錄設備等科學儀器或其他合法記錄事故過程之跡證。」
在民事訴訟中,涉及車禍的案件被規定為強制調解案件。因此,即使當事人未事先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,直接向法院起 車禍肇責查詢車禍賠償行情 訴的行為也將被視作已聲請調解,案件將自動進入調解程序,並在法院的調解室中進行。
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當事人只能寫訴狀給司法機關,說明對原鑑定意見不服的理由 ,以及應該要調查什麼其他證據等,請法院協助囑託覆議鑑定,如果法院認可就會囑託覆議委員會進行覆議;這部分就沒有期間限制。
面對車禍鑑定會或申請車禍鑑定時,心裡難免會緊張、焦慮,期望本篇內容能讓大家更了解車禍鑑定的相關準備與流程,避免茫然無措,多一份保護自己權益的籌碼。如果在車禍處理上遭遇任何困難,歡迎隨時免費諮詢,理庫隨時陪伴你、解決你的訴訟困擾!
「調解」制度是為了降低訴訟的案件數量,減輕法官的負擔,同時也避免司法資源的過度消耗。尤其車禍糾紛又這麼普遍,試想每一案件都要經由法官裁決,先撇除法官過勞的狀況,當事人光是排隊等開庭就天荒地老了!
在車禍發生後,警方第一時間抵達現場,透過與當事人溝通、拍攝現場照片、蒐集證據及繪製事故現場圖,來進行初步的判斷。這些資料會被記錄在「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」中。該表格的內容包括肇事原因、相關資訊,以及初步的事故責任判斷。警方的初判表是後續車禍鑑定的重要依據。
在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之下,可不受上述限制,於雙方同意的縣市之「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」聲請調解。
民事調解在成立後,調解書會被送去法院進行核定,核定後的調解書,效力等於「民事確定判決」,當對方不賠錢的時候,可以作為強制執行名義,利用國家的力量來進行強制執行,讓對方乖乖賠錢。
相關單位會依照申請時留下的電話、電郵信箱等資料通知領件,如果是選擇臨櫃領件的申請人,就可以在接到通知後攜帶身分證、印章領取囉。記得在申請時就選擇離自己住居所較近的警局領取。
因為和解不限於形式,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,只要雙方當事人約定好即可,沒有法律強制力,如果採用口頭的形式,還必須承擔肇事者耍賴或是受害者獅子大開口的風險,假如對方不履行約定又因此走上訴訟,也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。
車禍事故當事人及車主如果不能親自到場參加調解者,應出具本人親自簽名蓋章的委任書並具備車禍當事人、車主及代理人的身分證。
由於車禍初判表是由警察機關判定,並非由專業人員,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;車禍鑑定是依循鑑定委員會的組織規程,並由一群專業人士(包含具專業知識的「工務、警察、交通或法制局人員」、「大專院校教師」、「律師」或其他專家學者)擔任鑑定人員,讓鑑定結果奠基在專業知識上,對還原真相較有幫助,因此是法官判決時會參考的依據。
車禍初判表涉及路權的判斷,還有駕駛的違規事項,警方會依照相關跡證了解兩邊駕駛是否有責,也可能知道誰說了謊話,並且在「初步分析研判可能的肇事原因」一欄中認定雙方的違規情形。
那我們要出席調解的時候,會在調解上看到誰呢?誰又是一定會出席,以及可能會看到誰出席呢?我們分成以下幾種來看: